刊登日期: | 2022/1/14 |
發文日期: | 2021/12/27 |
發文字號: | 府建管二字第1100127594號 |
主旨: | 貴業(昱昇土木包工業)申請自行停業登記壹案,合於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貴業110年12月22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及本府110年12月17日府建行二字第1100117258號書函辦理。 二、准予貴業(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字號:土Q字第Q90353-000號)自110年12月31日起停業。若貴業尚有已施工而未完成之工程,請依營造業法第21條規定辦理。查營造業法對營造業停業期限並無限制,故貴業辦理停業後無須逐年向本府建管單位申請續辦;然停業行為若涉及其他相關法令,貴業仍需依其規定辦理。 三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管科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。 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 五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由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 |
正本: | 昱昇土木包工業 |
副本: | 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雲林縣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、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、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、本府建設處 |